引用:英語學習心得之二 — 你的閱讀真的很好嗎?


常常我都會在版友的post或是新聞看到,大家都會說台灣的學生「閱讀能力比較好」,台灣的英語教育「比較注重閱讀」,但是我真的每次看了,都忍不住想吐槽,什麼時候台灣的學生閱讀好了?什麼時候我們注重過閱讀了?

用更簡單的一句話來問,請問在台灣接受國中高中英語教育的學生,六年間除了英語課本的課外,考試上的閱讀測驗外,看過幾本全英文的兒童文學,青少年文學和古典文學,大學生嘛更是心知肚明,問都不用問了,不過英文系的除外啦。大家會有一個錯誤的觀念,認為自己的閱讀比較好,是因為閱讀"看起來"沒有時間限制,一篇文章看一個下午也無所謂,看不懂的字和片語還可以慢慢查,如果是聽力,劈哩啪啦講過去,聽不懂聽了一百遍也是聽不懂,更不用說想要查看看聽到的字到底是什麼意思了。

可是實際上我的看法是,速度太慢的閱讀也是沒有太大意義的。就像很久前我曾經留學版上看到一個網友抱怨,到美國唸書開學第一週,老師就丟下一本書三百五十頁,一個星期後交報告。請問一下各位,你得看多久?而且請注意,你不只只修了這科而已還有別科。我們來算算美國人需要花多久,根據一項統計,美國人的平均閱讀速度是二百五十個字,常看書的人可以高達每分鐘三百五十個以上,但是我們還是二百五十來算,但是因為每本書的編排方式不同,所以每頁的字數也不一樣。不過依我看過的小說而言,最密密麻麻的大概是四百個字上下,所以平均一頁1.6分鐘,三百五十頁需要9.3個小時,等於是每天看個三個多小時,三天也看完了。我呢?唸了七年,加起來至少有超過一萬頁以上的英文,只有一百七到一百九的水準,只有非常簡單的文章可以勉強到二百,離普通美國人的水準還有很遠的一段距離。

但是我得很坦白的說,我相信在台灣所謂的"注重閱讀能力"下,即使拿適合國高中生能力的小說給國高中生來測試,要超過每分鐘一百個字的,也是少的可憐。造成這種現象有二種原因,第一種是因為中文結構和英文不同,英文是拼音式文字,所以如果同是拼音式文字的國家的人唸英文文章,像法國人,同樣的程度下會比中文為母語的人快很快,我在美國就曾經發現到這個現象。第二種是因為,想都知道,閱讀的的太少。

我曾經在美加補習過八個星期,美加的某個教閱讀的老師,每次一上課開始講閱讀測驗時,不是先講解文章,是直接就從題目一題一題回去看文章,教你怎麼猜答案.我相信信他這一套的人一定不少,不然他怎麼能在美加混的那麼好。但是每次在模考時,一到閱讀測驗,就是哀鴻遍野,絕大部份的人都做不完,然後在探討答案時,對閱讀測驗文章的長短都得斤斤計較,三十一行的文章比起二十八行,差三行你就會發現大家普遍成績就會低下來。

很不幸,在聽說讀寫裏,讀是在ESL教學裏公認最難進步的,所以說實話,那位美加教閱讀的老師也是不得已,要在幾個月內要學生提高閱讀能力,幾乎是不可能的事。如果任何開補習班教托福閱讀的人,要學生一天花至少三個小時讀英文小說,然後一期算一年,我相信他一定會招不到學生,雖然我覺得如果你有幸參加的到這種補習班,而且又待在下去,托福要超過二百五並不會是太難的事。等等,超過二百五?有人一定開始質疑,練好閱讀幫助有那麼大嗎?答案是肯定的,為什麼?因為一來閱讀能力是英文吸引能力的一種展現,閱讀能力好,代表你所吸收的文字內容可以直接以英文的方式吸收並且儲存,不需要先轉成中文再儲存成中文,而且閱讀速度快時,你可以在短時間內大量複習你所學到的單字、片語等,如果以一分鐘二百五十個字的速度來算,你唸了一個小時的文章,就唸了一萬五千個字,三個小時就有四萬五千個字的量,那麼你背的任何你覺得一輩子都用不到的單字,你會驚訝的發現原來他們出現的頻率沒有你想像中的低。

二來,如果你的閱讀能力好,有什麼理由你的文法不好嗎?文法是教你英文的規則是什麼,然後利用這些規則來應用在讀和寫上。但是如果你都讀的懂了,但是卻文法不好,我相信這是不可能的事。我看過很多人就是拼命的找好的文法書,一直練習文法到走火入魔的地步,什麼這個子句為什麼可以接在那個介系詞後,那個介系詞後面要接什麼詞又什麼詞的。但是我敢確定的說,再怎麼練習,英文都不會好。這種現象就像學開飛機一樣,你把如何開飛機的教學手冊(等同於文法)背到滾瓜爛熟,你甚至把手冊上飛機的儀表板配置都記在腦海裏,但是就是沒真的碰過飛機,沒有真的坐在駕駛座上真的操作過飛機,這樣就算是會開飛機(等於閱讀能力)了嗎?我相信沒有人的答案會是肯定的。

第三,閱讀速度快代表你對文章裏,不管是單字、片語、俚語表示法、英文的組織架構等,都有相當程度的熟悉,如果是這樣,那麼其實理論上你的對話能力並不會太差(說是理論上,是因為如果參雜其他的因素像你的發音標不標準,對方的口音你熟不熟等,也會顯現某個程度上的差異),旋元佑(TIME EXPRESS的主筆)曾指出,根據研究,一旦閱讀能力進步六倍,會話能力會進步二倍。

第四,很多英文考試大部份人會覺得很難,不是因為那個考試的性質,而是英文閱讀能力不佳,GRE就是一個例子。如果現在GRE的考試全部翻成中文來考,誰還會想要去補習?你還會看不懂題目問什麼嗎?沒錯,不同的考試是有不同的性質,但是如果你有良好的閱讀能力的話,準備個一兩個月,好好習慣你要考的那個試的題型,再練習幾次,那就足夠了。不用像現在補GRE的人動輒補個半年一年的,還不見得有什麼成效。不相信嗎?我就是一個例子,我不是英文系,不是從小唸英文長大,考大學英文只過低標,大一下英文被當掉,後來發奮唸英文後,不停的讀,等到我去考GRE時,我已經讀了四年的英文,看了十幾本數百頁的小說和幾十本的英文雜誌,我沒補習,自己拿ETS和BARRON的軟體加起來練習了六七次,總共才看了GRE的東西不到三個星期,我考了二千零二十分(590/670/760),而且最重要的是,我沒有看機經(九月五日考的,月初考的就相當程度的可以證明是不是靠機經),所以,閱讀能力強的最後一個好處就是,面對任何英文考試,你只要針對考試性質稍為準備就可以了,不一定要花大錢補習,補了也沒有,記得,"你不是題目看不懂,你是題目的英文看不懂,看不夠快!"

最後,我想說一句話,閱讀要每天每天,持之以恆的看下去,有天你會發現,你的速度會愈變愈快,吸收能力會愈來愈好,千萬不要一個星期看了一天就休息六天,那樣是沒用的,就像我在熟悉度裏一文所說的,要花時間,才儘能維持,要花很多時間,才能進步,不花時間的話,一定是往後退,套用在閱讀能力是一樣的道理。我在來到美國前,由於看的真的夠多,我曾經不但發現我看的速度變快,而且我常常可以一個句子才看到一半,就可以猜到句子後半是什麼,而且我可以一目二行一起看,說實話,這一點都沒有什麼神奇的,我們看中文就有這種能力,一目二行?我們看中文一目三四行的是基本中學生能力吧。可是到了美國來後,開始花太多時間在聽力口語上,還有本身的學業和論文,我發現我的閱讀能力下降了。而且猜句子後半和一目二行的能力也消失了,嚇的我現在又努力找時間,開始看小說,晚上睡覺前一定要看半個小時的小說,還買了個計時器來算時間,而且不是真的每天只有半小時,是每天再怎麼沒時間,至少也要維持半個小時以上。三個月過去了,還是沒有恢復水準的跡象。由此可知,真的,得來不易,失去更快。

感謝許多寫信給我支持我的網友,我想我會陸陸續續再寫下許多心得的。畢竟,大概只有在這裏有人要聽我講屁話,我的朋友大部份都已經拜託我不要跟他們講什麼唸英文的心得了,他們已經受夠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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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讀後感想:

沉溺於練習聽說幾個月後,這篇文章又給我另一個英文學習的面向。誠如作者所言,我也認為,我們的英文閱讀能力真的沒有我們自己想像中好。當初在考托福的時候,不僅聽、說、寫要加強,其實連讀都不敢掉以輕心,每次考試更是戰戰兢兢,都是到最後一刻才做完所有閱讀題目,甚至當天如果狀況差一點,根本就淪落到最後幾題都是憑直覺和運氣在猜答案了。我知道,自己的閱讀速度不夠快。

以前還在台北的時候,也曾經試過到台北市立圖書館借大量的英文小說回家看。說到這,真的要好好稱讚一下台北市立圖書館的英文小說館藏,實在是既多又豐富。在移居高雄後,我曾去了幾趟高雄市立圖書館,但說真的,或許有些分館的館舍又新又寬敞,但我認為最重要的館藏,卻異常乏善可陳,徒淪為K書中心或幼兒玩耍區而已。

雖然有心嘗試透過閱讀英文小說來增進閱讀能力,但說真的,讀英文小說和讀一般文章,真是差遠的兩回事。英文小說畢竟不是平鋪直述的散文,因此舉凡描寫人事物,其用詞之多元豐富,隨便看個一頁下來,都會蹦出好幾個單字。如果無法忍受先行跳過,結果就是搞的閱讀一事毫無趣味可言。我總是硬撐著看完前面三章左右,抄下一堆單字之後,就把那本書丟到一旁去,動也不動它了。近期我改採的新方式是放下自尊心,改從Oxford Bookworms Library這套讀本開始讀起,情況好了很多,我逐漸能從英文小說的閱讀中找到樂趣。其實這套讀本在Stage 5以上的部分,讀起來也並不容易,但還是比原本小說好讀些,Stage 5以下的多屬於中級及初級程度,有時讀起來會覺得太簡單而沒那麼盡興。除Oxford之外,Cambridge也出了Cambridge English Readers系列,同樣有分級,而且我覺得Cambridge所挑選的改編故事更有趣更好看,很多都是懸疑偵探小說,非常引人入勝。相較於前面兩者,Penguin Readers的讀本就比較沉悶些,但非常多是改編自電影,比較耳熟能詳些,也是相當好的入門閱讀工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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