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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念小說英文才會強

唸小說英文才會強」,這句話,是我在淡水地球村上課時候 ,隔壁班一個教中級英語的老師Michael告訴我的。他跟我一樣是淡江畢業,而且一樣慘的是,他說他是全班最後一名畢業,而我也是全班最後一名。無庸致疑,他畢業也當完兵後,靠著自己不斷進修,後來考上了台大外文所。當年我在好幾次試著想要好好學好英文的嘗試努力下都失敗(每次心血來潮,買了本英文書,看了一兩頁,就堆到角落去了),開始到處打聽學好英文的方法,他告訴我,只有能唸小說,英文才會強。如果拿雜誌的英文來學英,那是怎麼樣都不可能好的,他沒有解釋太多,只說因為在小說裏,因為作者會重覆使用同樣的寫作風格,重覆的使用同樣的字描述同樣或類似的情況,而且可以靠著吸收理解內容學習英語的架構,改變自己以中文為主的思維方式。就這樣一句話,改變了我的一生。
 

於是我開始唸小說,在唸第一本小說前 我記得很清楚,我讀了讀者文摘裏三十幾頁敘述一個七十幾歲的美國 太空人在年輕時上過太空後,到七十幾歲第二次再出太空務,三十幾 頁,花了一個下午,一點都看不懂,還是把它看完了.然後第一本小說是老人與海,我也努力看完,一百四十幾頁的樣子,我努力控制自己不去看中文翻譯,看完時,我還是一點都不知道中間的過程到底有什麼,只知道老人最後 回家去了.完全看不懂的情況下我還是努力看完,現在有時我會拿出 來開玩笑,但有時我又不得佩服自已居然這麼有毅力.


第二本是流浪者之歌,是本很棒的小說 ,到這本時,我開始看的懂到底內容在寫什麼,一百七八十頁的樣子, 我也努力的看完了.接下來的傲慢與偏見沒有太多印象,也是一百三 四十頁,不過因為這本比較特別,是改寫過的簡明英文版,所以內容倒是很容易,一直到我後來在書局看過原版的傲慢與偏見,才知道原著這麼大本.因為前 三本小說都是夾雜著time express的文章唸的,所以我也忘了大概 每本看了多久,不過大致上是一年內看完這三本的樣子.


第四本是齊瓦歌醫生,是我在淡江的驚 聲書城買的,高達四百多頁,光是那些俄國式的名字真的就讓人夠頭 痛的了,這個斯基是那個斯基的誰誰誰,那個斯基又是哪個斯基的誰 誰誰,我是怎麼看都一樣,好像全部是同一個人的名字,分不清楚.而且句子又臭又長,在這本書裏我第一次看到一個句子裏可以夾這麼多子句,長到你不知道 哪個子句到處在講什麼,而且一個句子長達四五行是常有的事.前五 十頁我就來來回回看了三次才看懂了,奇怪的是,好像看過那三次後 ,我的大腦開始能夠在我讀過非常長的句子(包含一堆子句的那種) 之後,自動解釋句子的意思,從此我不再為過長的句子而煩惱.


我花了一年的時間斷斷續續的才逼自 己把這本書看完,中間我曾經在美加補了二個月的托福,每次上閱讀 測驗時任憑那個美加的老師在台上口沫橫飛的解釋如何猜答案,我 還是在底下低頭看這本小說,甚至引起我前女友的不悅,因為她覺得我幹嘛花大錢來這邊,可是上課又不聽,低頭看自己的書,我只說我不信他那一套,如果要 猜答案,還要他教嗎?


其實我去補習是要陪前女友的,因為她 要出國,不是我要出國,我從來也沒想過要出國唸書的事,可能是因 為大學成績爛,家族沒有人出過國唸過書,而且家裏經濟也沒多好, 我只是想說陪她補一下,順便看看自己能考幾分,但是因為以前是紙筆測驗,要考試前二個月報名,我們去報托福時是報二個月的班,那麼也就是 一報名也同時也要報托福考試,可是考試要三千多塊,我連一次模考 都沒考過,連托福是長什麼樣子,是圓是方都不知道,我真的不想同 時報,那時是三月,補習班上課上到五月,然後就可以直接考五月的 托福,可是我選了報七月的托福.


七月考托福前二個月,我一個月在忙畢 業時的期末考,一個月在打工還卡債,直到考托福前一天我才跟老闆 請假,回家只看了一下,隔天就去台大考試了.原本我對這個考試也 沒什麼期望,因為五月考完試後,前女友考不好,放棄了出國唸書的夢想,改考國內的研究所,而她要我考,是因為希望有天我們可以一起出國,我雖然想都沒 想過,還是決定先考看看,但是在我考前她都決定不出國了,我考這 個托福好像也沒多大意義,而且也沒時間準備,時間到了就去考.


結果有天接到成績單時,我真的不敢相 信,我考了五百九十分,除了那一年把齊瓦哥醫生看完外,還有那兩 個月補習時上了課做了些練習題,我可以說什麼都沒準備考試的成績讓我大為振奮,事後想起來,還真的覺得閱讀小說對我有非常多的幫助,因為一來,如果幾百頁都能讀完了,都能克服那種讀過去腦袋一片空白,只想趕快 讀完的煩燥,那麼區區一個托福閱讀測驗三篇文章了不起加起來一 百行又算什麼,其次就像我在閱讀的那篇文章講的,讀都讀的懂了 ,文法會不好嗎?甚至我 發現很多文法題目根本就是文法對,但意思有問題,所以很多人不停 的練習文法題,探討文法題,但是就因為意思看不懂,所以永遠都卡 在一個地方成績上不去,卻又不知道為什麼.
最讓我訝異的是我的聽力,滿分六十七 分我居然拿五十五分,實際上我真的是鴨子聽雷,都不太聽的懂在講 什麼,原本我以為光是聽力就足夠把分數拉低到不堪入目了,但卻是 考了不差的分數,回想起來我也是歸功閱讀,因為我當時的閱讀速度雖然還是很慢,但是也比大部份考生要快了,我可以在考題由錄音機唸出來時 前,快速的把所有題目的選項看過一次,然後藉由題目的選項對題目 要會問什麼先有個底,所以就容易猜對題目要問什麼,雖然真的是聽 不太懂,但是猜對的機會高,所以分數也會隨之增加.


八月我就入伍去當兵去了,當兵的前半 年,我幾乎是抓到機會就唸英文,不管是休假還是在軍中,而且我做 完了件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的事,前半年我就唸完了同樣是四百 多頁的簡愛,之前是一年唸完齊瓦哥醫生,但是是學生時代,空閒的很.當兵時我是真的很慘的文書,一天到晚都在加班的那種,我居然還可以在半年 內就看完簡愛,我自己真的那時很引以為傲.但是有個英文系的學妹潑了我好大一盆冷水, 她說那本書她一個月就看完了,有點譏笑我居然還要看那麼久,我真的蠻吐血的,她大概沒想到我不是英文系的,當然不能拿來比吧.


之後在軍中的時間陸陸續續看了像大 地,變身怪醫等的小說,但是下一個印象最深刻的小說,就算是歌劇 魅影了,是我在快退伍前幾個月看的,故事內容精彩的不得了,我花 了我好不容易休假的二天居然就把它看完了,二百頁,二天就看完了,天啊,我真的自己也不敢相信,雖然二天真的都是一天看超過十幾個小時以上, 但是以這樣的速度而已,是我一開始唸英文時想都沒想到過的.從當 兵前的一年四百頁,當兵前半年的半年四百頁,到當兵快退伍時二天 二百頁,我真的覺得愈來愈興奮,希望有天能像旋元佑講的,一個晚 上唸完三四百頁.


以上所提到的,並不是全部代表了我所 唸過的小說,而是在我覺得我感覺自己有進步的過程中,最具代表性 的而已,同時我也在不要唸time的那篇文章說過了,我同時也在閱讀 time的,不過回想起來,我覺得如果我能重來一次的話,我不會那時就去看time而把所有時間都集中在唸小說.
退伍後我準備要出國唸書了,要考GRE, 又是一個困難的挑戰,那時我記得我拿了奈波爾的小說大河彎來做 了一個測試,我的閱讀速度約是每分鐘一百七十幾個字,雖然那樣的 速度對付托福是綽綽有餘,但是自己在做GRE的練習時,真的是很不夠,我沒去補習,而且當時要趕著九月是GRE電腦考試的最後一個月,也沒太多時 間準備.GRE的章不太好讀,但是那倒是其次,最難的是邏輯推理,如果閱讀速度太慢 ,理解太慢,絕對可不能拿高分的,要能夠一讀過去馬上就懂在問什 麼,而且是要用橫掃的方式唸題目,不是一個字一個字唸,唸了三個 星期加上自己練習模考六七次後,就匆匆上陣.


考完後螢幕上顯示了一個選項,問我要 不要取消這次的考試,還是顯示成績,我還記得按下時手真的在流汗 ,身體在發抖,我還是按了,開玩笑,幾千塊的考試費不能這樣白白送他了,當螢幕顯示了590/670/760時,我真的跳了起來,我居然也加入了二千俱樂部,興奮的回家到處宣揚我的戰果.
在美國唸了二年書後,雖然因為課業壓力還有要分其它時間在聽力和口語上,漸漸讓我忽略了閱讀小說的 這件事,後來才發現因為退步而又去買了一堆小說來看,像是三本那 種沒什麼內容的愛情小說,Harpee Lee的殺死一隻知更鳥,百年孤寂,達文西密碼和現在在看的柯林頓自傳等,其中值得一提的是,達文西密碼有四 百多頁,我在兩天內就看完了,閱讀速度比出國前又進步了些,雖然 離我希望能一個晚上就看完或是一天看完,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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